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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快线实名转让制度

 

  中国快线实名转让制度                

              (本制度用于所有中国快线语音搜索/电话实名用户)

一. 语音搜索/电话实名转让定义

语音搜索/电话实名售出后在语音搜索/电话实名服务有效期内,注册商享有的语音搜索/电话实名服务剩余期限转让给他人。中国快线在接到客户转让申请后将遵照中国快线语音搜索/电话实名转让规定办理转让业务。

二、实名转让总则

1. 原则

注册者自己享有的语音搜索/电话实名服务转让给他人,但中国快线有权最终决定语音搜索/电话实名是否可以转让。

2. 目的

实名售出后在实名服务有效期内,由于部分客户企业转型、产品线更新等变化直接导致实名不符合企业的市场推广。为了减少客户损失,保证实名服务的有效性,因此开办此转让业务。

3. 适用范围

对于已注册生效的实名,其注册者均可向中国快线提交将实名服务剩余期限转让他人的申请。

三、实名转让规则

1. 语音搜索/电话实名转让申请

转让单位及受让单位应在待转让电话实名服务截止日期前三十个工作日之前,向中国快线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加盖转让和受让单位公章的语音搜索/电话实名转让申请书。

转让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受让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提供完整后,中国快线开始受理此转让申请。

2. 语音搜索/电话实名转让受理

1)中国快线客服中心将根据“中国快线转让申请单”中提供的受让单位信息,核实此转让单位是否有权转让访语音搜索/电话实名。

2) 中国快线客服中心将根据“中国快线转让申请单”中提供的受让单位信息,按照<特殊实名审核细则>重新审核该语音搜索/电话实名相关内容。审核通过以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变更运行。

3) 驳回转让申请。

3. 转让单位有义务将该语音搜索/电话实名的用户名及密码告诉受转让单位。受转让单位需在转让业务办理完成之后,自选修改该实名的密码并请妥善保管。

4. 语音搜索/电话实名转让结果回馈

1) 语音搜索/电话实名转让经核准后,中国快线将发邮件通知受转让者,受转让者也可以在中国快线网站查询注册信息。

2) 电话实名转让驳回后,中国快线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转让方及受转让方。